^買樓慎入

香港地「石屎森林」的美譽,並非浪得虛名。新樓「鬥高、鬥遮」,早已不是新聞。而地產霸權另一可怕之處,在於發展商可以為求把利潤最大化,將樓宇「能建多高就多高」。盛唐詩人王之渙的《登鸛雀樓》,就把進入廣大視野的萬里河山收入詩句:「白日依山盡, 黃河入海流;欲窮千里目, 更上一層樓。」事實上,對發展商而言,土地和房屋只是商品,他們只會興建高聳而華麗的樓宇,然後賣個好價錢。至於新樓買家,他們當然不會抗拒這類樓宇吧,反正對他們不會有負面影響。當新樓居民的享受,要舊樓居民買單時,責任誰屬?

九龍建業發展的加多近山(Cadogan),位於堅尼地城電車路旁,與號稱臨海的泓都只是一街之隔,跟前堅尼地城垃圾焚化爐及屠場之間,亦只隔了加多近街臨時花園。與其說這物業位於西區其中一座「山」,倒不如說物業「近山」可能更合適,如此食字可謂用心良苦。從前,冠名「山」字的物業,通常都位於山腰、半山或山頂。近年,以「山」為名的物業卻不一定位處任何的「山」上,例如:曼克頓山、御龍山、寶雅山及Lexington Hill等,他們位置都不在山腰、半山或山頂。莫非地產商們都熟讀羅文名曲,以為全港都是獅子山?

北角邨地王以69.1億的「跌眼鏡價」成交,除了讓眾地產界人士、北角區業主們大失預算外,還令人對投得土地的「彩榮(香港)有限公司」深感興趣。根據有人在公司註冊處進行的公司查冊,發現彩榮(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是雷霆(LUI Ting Victor)、潘俊燊(PUN Chun Sun Bernard)和蘇仲強(SO Chung Keung Alfred),而法人團體秘書就是新鴻基秘書服務有限公司。

最後一集跟未來的小業主息息相關,就是政府的免責條款,筆者重點列出未來小業主需要留意的地方,以供參考。雖說政府最終會收回多項政府設施的擁有權,包括:公共交通交匯處、公共洗手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兒童照顧中心暨學前教育及訓練中心、傷健人士地區支援中心、日間護理中心、社區會堂,但政府從賣地條款中,亦表明不會承擔部分管理責任。

今集是賣地章程的第五集,就是講述政府如何賣地給發展商的同時,進貢1.5億給地產商。雖說政府要求北角地王的發展商,在地皮內建造多項政府設施,包括:公共交通交匯處、公共洗手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兒童照顧中心暨學前教育及訓練中心、傷健人士地區支援中心、日間護理中心、社區會堂,對區內居民確實有利。不過,魔鬼在細節。賣地條款說明,政府須向發展商支付$152,290,000,作為發展商向政府轉讓(筆者按:即售賣)政府設施所得的金錢。

今集探討的,是北角邨重建,對北角交通的影響。到底將來的公共交通交匯處會是怎樣?賣地章程中的設計圖,可能會為大家帶來一點玄機。北角地王施工時,政府雖要求發展商保留現有巴士總站,並建造新的公共交通交匯處,但建築時候的意外亦確實難以預計,此措施能否減低對區內交通的影響,實有待觀察。旅遊業界人士的資料,現時北角區內不設旅遊巴泊位。而經營海上旅遊服務的油麻地小輪,她們的「海上夜總會」(民富、民安、民樂)載客量都是350人,若以每架旅遊巴接載30人計算,每一個Cruise就需要12架旅遊巴接載。若北角地王設有30個旅遊巴泊位,事實上能讓更多旅遊巴司機於不用載客時(如交更或午飯時間),能安全停泊旅遊巴,減少旅遊巴隨街停泊對路面交通的影響。

今集,筆者會帶大家探討,北角地王能有幾「綠」。發展商必須向地政總署署長提供整體綠化圖(Landscaping Master Plan)。物業的綠化面積不得少於總地段面積的30%,當中不少於50%的面積須由地政總署署長決定,並需讓行人看見和讓能進入地段的人到達。而地政總署署長的決定將為最終決定,並對發展商有約束力。

留意北角地王的朋友,可以從上述的條款,大致了解物業附設的私人設施,值得留意的是政府並無註明會承擔鹹水供應設施的維修及保養開支,意味著小業主須要分擔上述開支。此外,臨海物業的外牆,一般較易老化,小業主或需要支付較多金錢,以維修、保養及翻新大廈外牆,保持樓宇美觀。關於綠色設施、公共交通設施與政府設施,筆者將另文再述,敬請密切留意!

北角邨地皮招標出售,已於星期五(7月6日)截標,若現時火熱的樓市持續火熱,相信地皮以逾百億元成交的機會頗高。政府推售前北角邨地王,除了標誌著前公屋用地將變成海景豪宅外,還見證著政府為了賣地收入,毫不理會市民的住屋困難,厚顏無恥地向地產商獻媚。可以預期,賣地後興建的,將會是基層市民買不起的「豪宅」。政府此舉,實情以「社區增值」的名義,將舊社區的基層市民趕走,再透過市區重新發展,換了有錢人,而舊有社區的人情味和小商店,亦只能成為我們的回憶。

有線電視節目《樓盤傳真》的面書專頁上,流傳著一張疑似長實屯門新樓「海譽」的相片。從照片看來,窗台佔了大半個房間面積,有網民質疑發展商要住客「睡在窗台上」。筆者告訴大家:「這是工人房!」

峻瀅在港鐵廣告牌仍然自稱「香港東」,而非將軍澳所屬的西貢/新界東,非常堅守原則。如果大家都留意到筆者較早前發表的《峻瀅三房單位 真係「門當戶對」》 文章,峻瀅大部分三房單位的主人房,均設有「門當戶對」的窗台,可以近觀鄰居。發展商亦因應市場需要,於主人房的窗台,貼上「主人房已預留衣櫃位」標示,售樓書亦表明了睡房(包括主人房)窗選用綠色玻璃,並非磨砂玻璃。發展商的示範屋設計,似乎暗示了「門當戶對」的窗台可用作擴充衣櫃,若買家在收樓後才向發展商追討,費時失事之餘,亦不一定成功。因此,買家務必清楚了解實況,才作出置業決定。

現場所見,發展商職員會安排參觀人士,逐組(通常由1名地產代理連同所接待的客人組成)到接待櫃位進行登記,每組需時約2-3分鐘,儲夠約20人就會進入售樓處,因此每批進入售樓處的參觀人士相隔約16-20分鐘。參觀人士一般需等候超過一小時,才能進入售樓處。(若 閣下是「國內特選客戶」,或備有文件證明 閣下是「喜雅向隅客」,就可以排「快線」,只需等候約20分鐘就能進入售樓處。)

在衡量置業決定前,除了欣賞發展商的宣傳廣告,還要小心衡量單位內設施的位置,以免將來後悔莫及。峻瀅非單邊座向的三房單位,大部分的主人房只有一面牆身外望山景,其餘三面牆身不是面向單位內部,就是面對天井。由於面對山景的牆身闊度有限,若發展商要在主人房建造露台(或工作平台)及窗台,其中一項設施難免要建在面對天井的牆身,與鄰座單位「面壁」。

據現場地產代理透露,發展商要求地產代理們必須每賣出一間三或四房的河景單位,才獲得一個兩房單位的銷售配額。此舉意味著河景單位的銷情可能未如理想。這類捆綁式配額銷售,似乎並無納入「一手樓銷售立法規管」的範圍內,政府應該填補相關漏洞,以免發展商透過銷售配額的分配,操控市場供應,並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權。

低於地面的地下(G/F)單位,除了欠缺私隱外,會否對單車徑踏單車的女仕構成無型威脅呢?只要有人於地下(G/F)單位的花園往上望,單車徑上的春光便會一覽無遺。換言之,發展商是否刻意隱瞞敏感資料?筆者沒有結論。無窗的地庫層在獨立屋並不罕見,但地下(G/F)單位低於路面(單車徑),天賦海灣很有可能開創了香港地產界先河。自從天宇海被踢爆「平台變地下,五樓變一樓」後,香港的地產商陸續被踢爆以具誤導性的樓層描述,欺騙消費者。這類有違人類生活常識的建築圖則,若沒有屋宇署、消防處、地政總署等相關政府部門批准,相信應該早於入則階段就已經被ban到七彩,而這類建築根本不能橫空出世。

SSD下應有的新置業部署

有了SSD,就算是用家,置業的考慮和時機也應當放遠到未來兩年,除非你能非常確定未來兩年的調整幅度少於15%,才可以下置業的決定。假如不能確定未來是否一定不會出現調整,甚至經過仔細的思考後發現調整的機會比上升的機會高時,便要著手計一計現在繼續租樓的開支丶調整期間購入單位所需要的首期丶律師費及釐印等費用相加的總數,是否會比現在購入單位所需要的首期丶律師費及釐印等費用相加的總數為少,如果是前者的費用較少,那當然延後置業的決定會是一個較為明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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