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選委會有委員1200人,分四大界別,每個界別300人,分別是政界、專業界、工商界、勞工宗教文化界,當中又細分為38個不同界別,例如漁農界、保險界、勞工界、社福界等。選委會完全不均不等的票值與比例,早已被人質疑其代表性。即使是政府也同意需要改革,這點是無庸置疑的。而確立青年界別的原因有三
順民們,只要你們是基層,你們在「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眼裡就是狗屎都不如的東西。當形勢需要犧牲你們的時候,你們連進垃圾堆的資格都沒有,你們的生活會給國家機器揉爛、壓碎,燒成灰,然後播種,種出新的芽來。至於新芽是專制還是民主,如果運氣好的話 喝著毒奶粉、吃著毒食品、拖著大頭BB、兒女永不能進一流名校、行行下街給公安毒打的你們,可能還能看得見。到時候,還請你們冷靜, 慢慢排好隊走進焚化爐,讓國家從你們身上燒多幾斤灰出來。因為這就是你們今天有意無意造成的結果。
若你被提名挑戰,而你未登記做選民的話,你須在24小時內於選舉事務處此網址(http://www.reo.gov.hk/pdf/reo1_form.pdf)下載表格填寫個人資料,在寄出表格前影相(記得blur個人資料)上載到fb。
功能組別其實在設計上,是英國人留下來保護少數精英利益,以求抵抗土共基層人海戰術的防範措施。當初英殖政府認定本土市民都是反對英殖的,因此在設計退出香港管治的同時,也要設法維護英國人的政經特權,於是才設計出「功能組別」這回事,以延續工商專業團體當初的「委任」通道。詳情可在馬嶽教授的著作看得清楚
Stiglitz認為,長綫社會要有生活水平改善,要集齊三大條件:資本累積、資源分配效率改善與及整個社會重視學習。而最後者能出現的條件就是要有「真正的自由民主」。他認為科學同知識本身,就是要挑戰固有權威(Authority),要創造一個「重學習」的社會就先要這個社會本身夠開放,可以制衡「反科學」的論述,以容許令新科技出現改進社會。
提委會如何是塊美玉?各個專業界別在政改第二輪諮詢時,可以運用全民的意見和參與,發揮提委用可加可減的機制,將公司票化為一些取得專業資格或在某行業或公司服務超過一定年數、具備一定經驗及相關證明的人員納入選民基礎,香港市民必須要就各界別的提委人數組成發聲,將可加的盡加,乏代表性的界別進行調整,這種方案不論佔領的、反佔領的,甚至在佔領事件上沒有立場的中間派都認為可以討論、值得商榷。
時至今日,沒有一份香港報紙支持「變相公投」,也幾乎沒有任何知名政論人士公開支持「變相公投」,只剩「雙學」艱苦力撐,整個局面頗令人感到詫異。許多原本支持「變相公投」的人士竟然提出相當強烈的質疑,甚至比中共政權和特區政府更加敵視公投,甚至打倒昨日的自己也在所不惜。有些人大半生都把「策略」放在第一位,充滿機會主義和功利思考。或許現在是時候好好反省一下「民主」究竟是甚麼東西。大家必須搞清楚「民主」是甚麼,然後才能談「策略」,不應把兩者本末倒置。
香港有不少學者,用新加坡或者其他地區嘅政制發展去討論香港嘅方向,當中有唔少好嘅理論,可能作為我哋最高要求嘅底線。不過當主流學者只提出新加坡經驗,我就想提出香港應該要睇關島經驗。無錯,我係講美國喺西太平洋嘅屬地關島;其實香港同關島有唔少相似嘅地方,不過大家無去發崛,所以唔知,亦唔明。首先,我先用一個表,去分析香港同關島嘅異同。
林鄭月娥領軍的政改三人組跟學聯進行公開對話以後,溫和派滿以為官員提出的「民情報告」和「多方平台」能有效舒解佔領者的民憤,怎料政府由對話結束至今也沒有交待報告的撰寫準則,以及平台的組成方法,相關時間表和路線圖一概欠奉,只讓大眾質疑政府的兩項建議只是有名無實的「虛招」,反倒激起雨傘運動的中堅份子對政府越加反感,引致「長期留守」成為現階段佔領者的普遍共識。
今日我想講嘅,係「死人票」。老一輩香港人傾向支持建制、支持中央政府、支持既得利益者。但,佢地總會老,總會死。我唔排除中共會為咗避免香港選出反對中央嘅特首而發明長生不老藥,但呢個機會比較低。我相信人始終會死的。
甚麼是選舉人票呢?其實就是米帝版的選舉委員會,每個州有一定票數的票數。然後候選人能在全國選舉人票過半,就勝出大選。所以美國選民投完票,還有做一些程序,召集這個「選舉委員會」,然後按州民意願手寫投票,才算確定結果。為甚麼他們這樣大費周章呢?因為還是在沿用200多年前立憲法時的總統方法,在1789年的時候,13州中只有6個州以部分州民「咨詢性公投」決定該州支持哪位總統候選人。還有些州分是有點似早前香港的選委選舉,不過人家公開一些,公開自己支持某個候選人,然後選民支持這個候選人就選這個做代表該州的選委。不過最後都是慢慢擴散到全部州分,都搞咨詢性公投,選舉人基於普選投票結果投票。
二零零四年,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社會福利實踐及研究中心曾經對民主化與社會福利作出研究,研究由該系系主任鄧廣良講座教授、研究員張宙橋博士及助理教授黃洪博士負責。研究顯示立法會的民主化與福利呈負面關係。
有網友熱血地指出:那麼多些年輕人出來登記做選民不就可以扭轉情況了嗎?這個講法當然振奮人心。之不過,事情也不可能超越「物理極限」。就是香港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社會,年輕人的比例其實「偏低」。統計署有2014年的人口年齡數據,大家可以自己去政府網站看一下。不過由於年齡劃分和選民登記的有所不同,我作出了一些調整,盡量按選民登記的年齡組別「重組案情」讓大家了解一下。
既然《基本法》規定最後是由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而如要修改產生辦法,可經三步曲/五步曲提出修訂。亦因為這個原因,佔領訴求之一是撤回人大的框架。范除麗泰昨日說很難令人大撤回決定。請注意,如果人大的決定是具有法律約束力,就枉論撤回。就是因為人大的所謂決定並不是法律,所以是有討論的餘地,亦有撤回的可能。現時的佔領運動就是要在可行的法律框架下,而非人大自己定的框架,討論如何達至普選的目的。人大的幾次解釋與決定都引發過法律界的爭議和抗議。若是鐵一般的事實,何需爭議。再者,人大的決定明顯違反《基本法》所定「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千二名的提名委員會成員並不具廣泛代表性,而且獲提名的門檻在一七年突然升高,需要過半數才可參選。更何況香港其實是有法律依據可透過三步曲修改選舉的方法。為甚麼會輪到人大在那裏張牙舞爪,告訴香港人要怎麼做?
香港人,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忙碌。中央、建制政客都重覆地說,「特首普選要依《基本法》」、「普選要按人大決定」、「2017年有票梗係要」等等。8月31日,人大宣布落閘,它所影響的,是我們在2017年普選中可以有什麼樣的候選人。但究竟大家對這三道大閘,又有多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