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派人會假定牧師有做,但仍然會為他說話,例如話「牧師都係人」、「佢一時軟弱」、「魔鬼最鍾意攻擊領袖」、「我們要給人機會,如同基督……」、「呢d 野無話邊個錯哂,兩邊都有責任,可能個姊妹乜乜乜」……(轉陳雲mode)這等人,要送紐倫堡、必下地獄。說這等話的人,絕對不能放過,他們是非不分,失去判斷力,應該要悔改。暗示姊妹也有錯的人,基本上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建議年輕女性不要喝太多酒」一樣咁衰。但我告訴你,這類人,可能最多。見到這類人的話,不用鬧,只要 screen cap 然後大肆宣揚即可。
是次講座講座康貴華亦很值得留意。康貴華醫生除了是明光社董事,亦是所謂的「拗直治療」的代表,其新造的人協會致力於試圖改變非異性戀者的性傾向,這種試圖改變性傾向的行為早已被多個組織所譴責,包括世界衛生組織,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美國心理協會,香港心理學會,香港精神科醫學院,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皇家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學院精神科等等。
一路唸這段新聞,一路想到崇拜當中差遣禮儀的部份,牧師祝福完會眾後,不是差遣會眾「回到家裡、社區、工作綱位、世界作見證」的嗎?在哪幢大廈,差遣禮文要改做「返上樓上、工作綱位、世界作見證」了。雖然,現代人的社區關係比較疏離,大家都不太認識鄰居,但把基督徒圈在一起,不是 make it worse 嗎?基督徒,不是應該散居在世界作見證的嗎?
在香港,政府不願為性傾向歧視立法進行諮詢,恐同宗教勢力又重整旗鼓,平權之日似是遙不可及。遙望西方社會,很多地方相繼立法承認同性婚姻,但香港卻連制訂法例保障同志不會在社會受到歧視也不願踏出第一步,與當日摩西在山上遙望應許地,卻是可望而不可及,感受相若。W小組在終審法院反敗為勝,可喜可賀,但訴訟各方一直強調「此案不涉同性婚姻」,卻反而令人覺得在香港引入同性婚姻仍是障礙重重。香港以至亞洲的同志,在此「既濟未濟」的境界(即社會漸趨開明,但社會的理解仍然不足,宗教和政府的壓迫仍未減退),該如何自處?
基督教泛靈論對問題的解決方法,則只回平面化地看為屬靈爭戰,一切問題用祈禱服事、宣告、趕鬼解決,忽略、漠視了其他更根本的方法。例如,家中有家暴,就找施暴者出來,要求他悔改並驅趕暴力的靈。這樣,真的解決了問題?大家記唔記得,11 年頭,有工單悲劇,係「不適當釋放,信徒猝死」?世界上有屬靈層面的爭戰,但也有現實方法可以解決問題。 所以,懇請信徒們清醒過來,用一用上帝給大家的寶物—腦。
我們身為耶穌的跟隨者,我們傳揚福音是理所當然的,但我們把福音改造成合符權貴的口味時,這也不是我們應該所傳的福音。離地的福音,並不是主所傳的,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就是與沒有社會地位的人同行,但願我們能傳揚使人得釋放的福音,不賣人民的鴉片。
說得出「信徒犯法要逐出會」的人,請一視同仁。我會不斷抽住這個講法質問你對每一單牽涉到信徒的新聞的。例如,教會應否逐出欠 $37 肉金的林鏡初牧師呢?若陳振聰被判有罪,是否要逐他?堂會是屬於他的,但教會是屬於基督的。他趕得人離開教會,但趕不了人離開救恩。甚至,離開了他的教會,才是救恩的開始。所以呀,應 how 兄的呼籲,大家現在就應該考慮退會。
權貴教會「港福堂」牧師吳宗文月前在教會內部發表一篇用《聖經》道理反對公民抗命的文章,題曰《基督徒該如何看公民抗命》。吳宗文在文中指,公民抗命是「反社會行為」;又指《聖經》向來教導信徒要順服當權者,抗命乃是「特殊例子」,並道:「公民抗命不是聖經教導的普遍通則」。他的結論是,港人爭取政治權利,是因為受到「異教之風」影響,和「愛字頭」流氓說「民主是西方玩意,香港人不需要」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近年連串和教會有關的負面新聞,不是宗教教義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教會本是維護公義的組織,但在香港的特殊環境下,卻日益變成「維穩」組織。部分教會主事人的言行,也日益予人借宗教外衣協助不義政經建制「維穩」、「河蟹」,引起教內教外越來越大的反彈。這次天價宴事件,絕對是冰封三尺。
吳沒有論及的,是究竟怎樣才算是一個「相對地」公義的政府。他的立論只是從來沒有一個「絕對」公義的社會。可是「相對地」公義也是有程度之分的,例如民主制度和納粹主義制度,是不是都是相對地公義而沒有程度之分?似乎有人想引導信徒相信「民主制度也有問題,沒有制度是完美」的論調。這種論調在香港基督教圈子內並不罕見,不知究竟是因為教會領袖教導信徒,還是信徒影響教會領袖。
基督徒,要按聖經所說,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然而,若合一一語不按正意分解,則很容易成為消聲維穩的口號、或統一的代詞。是故,小文一篇,意在指出合一不是什麼。至於合一是什麼、怎麼樣締造合一,則由看倌自行恩索,或許,有日在下另文論之,亦未嘗不可。
外界的反對聲音,主要是針對佈道會和籌款晚會混合、把 Nick 商品化和三億擴堂花費太大。在下認為,以上三點,其實只有第一點是死罪,其餘兩點是情有可原的。阿 Nick 的確是商品,邀請出席聚會有明確價目,是明買明賣、願者上釣,可是,Nick 也會做 pro-bono。埔浸請他作招徠,冷靜一點想,只是一盤生意,想籌多一點錢。至於三億擴堂,大家雖然覺得很浪費,但在下認為,其實如果有本事拿得出三億來起,倒是你自己的「家事」,我不能說好說歹的。現在的問題是,你埔浸無咁大個頭,但又想戴咁大頂帽,咁其他人咪睇唔過眼囉。
現在Facebook等新媒體及網絡全面普及令到堂會之間資訊不再唯基督教傳媒壟斷。這些以往會被「收埋」的行為也得以曝露在陽光中。最重要的是,當平信徒愈加困在教會四面牆內,「外面的世界」大眾媒體,新一代香港人卻對教會形成更極烈負面印象。直至有一刻,我們被冠上一個雅號-「耶撚」。
到底港福堂主任牧師吳宗文,是為了迎合教會內信眾的「價值觀中位數」,才一次又一次發表我們這種人視為的歪理,還是因為吳宗文本身就是這種人,因而吸引了這些志同道合的人走進這間教會,可能根本沒有非黑即白的答案。在這個言論尚有自由的城市裡,你說甚麼其實都沒問題,但既然掛著「牧師」這個銜頭,即解作閣下在教會裡德高望重,每句說話的份量和影響力,都非我們這類小信徒可以相比,因此當發覺你的所謂道理很可能都是歪理時,就實在不能噤聲。我不奢望能阻止你這種人繼續散播這些謬論,但至少表達了我獨立思考的立場。你是牧者,但你的說話不一定是真理,你的立場也絕不代表我。
同性戀有罪抑或無罪真的如斯重要?無論是基督徒抑或非基督徒、同性戀者抑或異性戀者,在聖潔無瑕的上帝眼中也都被看為有罪。基督教的存在從來都不是為了彰顯律法主義,「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比起像法利賽人般遵守律法的一字一句,信徒在自己身上彰顯出基督的精神不會是更美好的見證嗎?那麼… 基督的精神又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