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

那麼聖經的model是怎運行的呢?首先,人類是有受限制的自由意志(Limited Free Will)。無論何時,人都能作出抉擇,但絕不會有完全自由意志(Absolute Free Will),因在抉擇過程中必然會受到第三方的影響。而這一個第三方,思維空間則比起人類本身的更為發達,情況跟螞蟻所看到的是二維空間(2D Dimension),人類所看到的是三維空間(3D Dimension)有點相似。對基督徒而言,這第三方就是神;對非信徒而言則是魔鬼撒旦。

君王可以依法管治,法官可以依法判案;人當然也可以按理在各樣屬世的事上批評他人。但作為基督的肢體,教會不是以屬靈之名論斷和管治信徒的審判者;這一點也不屬靈。基督來不是要論斷人或是管轄人,而是要來拯救人脫離罪的捆綁。這才是福音的本意。但願教會不要偏離真道,卻在牧養上施行耶穌的公平與公義,使信徒脫離教條式的牧養,得著基督裡的自由。

其實涂謹申一直關注人權事務;所以我一開始首先最想問一句,阿涂議員你真係關注人權事務?定係同性戀者唔係人?點解你可以一直致力爭取各個族群免受歧視的基本人權,但係去到同性戀者你就選擇成為歧視既一份子?

耶穌基督的真理

聖約翰福音經常出現「真理」(αλεθεια)一詞形容耶穌;如「律法本是藉着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1:17),以及著名的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根據教會年曆,本主日乃基督君王日。在基督君王日之福音經課當中,彼拉多審問耶穌是否猶太人的王,耶穌卻是問非所答。祂說自已的國不在地上,乃在天上;祂是「為給真理作見證」的王。

以父之名

總有人喜歡在Facebook打一大堆似是而非、共產黨式偉大光明正義無厘頭的caption後加一句聖經金句,然後綴以我是基督徒的處名。而當你試圖以你的常識去反駁他們時,他們會一碌鳩打一船人地將所有問題歸納成宗教問題,但他們意識不到其實是他們的宗教觀很有問題。他們把宗教信仰當成一種工具、一種藉口,一種在法庭上可以令自己獲得輕判、在公義前可以為自己的罪開脫的理由。他們把宗教當成一種可利用的東西,或是減輕自己的罪惡感、內疚感,或是令自己不去反省自己的錯。

把「二人成為一體」升 level 變成「三位一體」是超錯的!神和二人之結合,不人合之而稱「三位一體」。三位一體是自有永有,完全同等的 being,任憑你用甚麼 analogy,你也不能說和婚姻相若,除非,你的婚姻是三人行吧。高先生的講法,會讓人想到多人婚姻,非常不智。其實,我們可以說夫婦二人結合,而中間有上帝,基督為我家之主,所以是一個「三個人」的家庭,這個講法雖然很 creepy,但仍然講得通,不會惹人誤會。高先生的講法,是完全說不通的。就算你相信你們的婚姻是創世之時就命中注定,神學上,你和你太太的靈魂也只是受造物,受造之物,不能僭越攀登三位一體。

性傾向歧視條例很可怕?

近日有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反對團體不斷妖魔化有關條文中的「中傷、嘲諷、鄙夷」(下稱「中傷等條文」)等條例,指出其影響有多深遠,卻無視一直行之有效的其他相關歧視條例,甚至多次引用錯誤的資料,試圖誤導公眾。我們不期望能夠做到每一位市民都支持我們,但起碼,不要被有心人士誤導。

三件事,或多或少都和基督教信仰拉上關係,但不幸地,三件都不是甚麼好人美事。三件事都反映出基督教有某一部份人的思想,和世界脫軌。支持以色列侵略、恐同、希望消滅法輪功,三者反映一種為我獨尊,絕不包容的世界觀。唯(他們版本的)基督教價值,才是世界的出路。他們理想中的世界,就是聖經字面上的世界:以色列會大復興,同志要死,神擊殺異教徒。他們的思維,比其他人慢了約 1000年。你不要以為沒有這些人,有,我肯定,而且大有人在。他們的世界大概只有一件事:傳福音。一定要把全世界 convert 成基督徒,然後世界末日 BBQ,他們上天堂,沒決志的,下地獄。

請勿代表我

藝人卓韻芝在《蘋果日報》發表文章,從邏輯分析角度撰文支持同性戀。有基督徒在文後留言:「我深信大眾市民都會支持以道德來維繫個人和社會的。我仍深信明光社除了代表大部分教會的看法外,亦代表著沒有宗教信仰的一群。」 - 在大陸「被代表」了幾十年,來香港後被吳局長「沉默就代表支持」之後,眼看著又一次莫名其妙的要「被代表」,思前想後,筆者覺得還是自己站出來講比較好。

其實沒有出櫃唔出櫃

其實本來就不應有這個「櫃」,是社會上的歧視與不尊重為同志們製造一個櫃。事實上,在為他們/她們安上標籤時,有沒有問過自己到底有多了解這些人?有沒有嘗試了解?看到有人將同性戀者等同殺人犯、吸毒、賭徒、爆竊犯,將同性戀者污名化、妖魔化,實在令人失望。何韻詩的勇敢也是令人敬佩。不在於在眾人面前「出櫃」,在於身為偶像,在這個仍充港歧視、不公平對待同志的社會裡,敢於大喊一聲:「我係同志」。

在駁斥關啟文文中的謬誤前,有一項最最最基本的概念關啟文是混淆了,就是何謂言論自由。首先,我們必須瞭解清楚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的一種,他與其他基本人權包括免受歧視的權利互相平等;所以,如果任何言論,侵犯到了他人免受歧視的權利,都不是言論自由所保障的範疇,因為無論法例是否存在,有關言論的確是侵犯了他人免受歧視的基本人權。故此,任何涉及侵犯他人的言論(包括但不限於中傷、嚴重鄙夷或強烈嘲諷)都不能把他扭曲成言論自由的一種,更遑論會被剝削權利。

香江詭詞考

當今香港論爭多多,令人心煩。有爭論本是美事,皆因這代表吾人關心政治。惟爭論中常夾雜詭詞怪語,令人耳目昏眩。此等詭詞可分為三類:一,本身詞義模糊,解釋甚多而產生歧義;二,乃政權創造之「木語」(wooden language),用以蠱惑人心;三,本身詞義清晰,卻被濫用矮化甚至扭曲。現列出其中十一詞,略略分析。

「一位年輕信徒,因為自己喜歡同性而獨個兒苦苦掙扎;他在教會裡是出眾的年輕一代,人品好,深得讚賞,他還有志於成為神父。這位苦苦掙扎的年青人,終於忍不住向神父告解。他在告解箱裡,一邊講,身體一邊顫抖著,心裡充滿害怕和恐懼。這位神父聽完了,卻給他一個令人刻骨銘心的回應:『孩子,我認識你,我深知你的為人;如果你因為這樣而不能上天堂,那麼我都不願意上天堂了。』」

撇開不同學者對相關經文的詮釋問題(例如有學者指哥林多前書該段的原文意思是指信別的宗教人的行為,包括與男性廟妓性交),作為討論,我先假設基督徒應該尊守主流宗派的經文詮釋 - 聖經要求信徒不親男色。除了親男色,教徒也不應淫亂、拜偶像、姦淫、孌童、貪婪、醉酒、辱罵。那是信徒個人信仰生活的問題,不是社會整體操守問題。能夠持守上述各項的基督徒是可敬的,是值得效法的。可是,那是信徒個人的事。當問題涉及社會價值觀和公民權利的時候,信徒的個人行為標準就不應強加於整個社會。

猥褻的聖戰

對沙皇來說,男人用甚麼方式來跟自己的屎忽相處,大概才是他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他這一生,都是為了保守(別人的)肛門的純潔而奮鬥。他所理解的上帝,大概也是一個對肛交有特殊興趣的神。祂只會關心祂的子民有沒有肛交,而不在乎凡人的喜怒哀樂、生命充實與否。即使你們相愛忠貞,只要膽敢肛交 - 哦!你仆街喇!等於一個好人如果不信耶穌,還是不得救恩,是鐵定要下地獄的 - 耶_的邏輯還是一脈相承的。

主日分享:維穩先知與鬧爆先知

經文有點長,我盡量把它弄得易讀一點。紅筆是以色列王阿哈,藍筆是猶大王,綠筆是先知米該雅,紫色是維穩先知。怎樣說呢?我看到一幕,說真話的聲音比標籤為「單說凶言」,是先知中的小眾。相反,說「吉言」的先知,會打說真話的人,並反指對方抹黑。這不就是香港的情況嗎?指出政府問題,從文間希望力挽狂瀾者,被形容為「鬧爆文化」;政府護航者,是「和平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