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

岩石塗鴉:基督教插旗癖

要分析嗎?也不用了吧。一班天真的人,用破壞環境去宣告上帝,有甚麼要分析?他們暗自搞那些先知性行動,只要不影響到人,我還可以寬容地叫那做「行為藝術」,但在山上塗石頭,這實在是太白痴了吧?說好了的「奉公守法」呢?不過,香港神的教會,早就被懷疑是否異端。在下不作評價,因為,畢竟也不能證實事件和他們有直接關係。總之,這又為基督教留下一抹污點,而且,是在山上的。

高皓正的破瓜情結

睇到一段舊片,real 舊,2008年。那年,在下還在神學院未開竅,高皓正還未娶他的靚女老婆。高皓正有份製作的一段短片。我先假設一點,就是他不是演員,他是真心想帶出該信息。短片中他拿了兩瓶水,截著途人,叫他們揀。隨後,有幾個人出來,輪流喝其中一瓶,之後,高皓正叫途人再揀。短片中,途人們一律揀未喝過那一支,原因包括:飲過那支可能有菌、多人喝過不是好東西、好多口水。

講道:基督教宿命論

我想用這段經文講一個問題:揀選。在基督教圈子內,有一個變了質的道理,叫「預定論」,預定論本身是一個很博大精深的道理,在下才疏學淺,不敢妄談。但是,有很多和在下一樣才疏學淺之流,卻在教會內把玩這一個道理,把預定論 downgrade, downgrade 再 downgrade,變成一種我稱之為「基督教宿命論」的道理。「基宿論」可濃縮為七個字:萬事皆有主心意。聽起來很屬靈吧?這種「基宿論」的影響甚廣,首先是影響人決志:被「基宿論」荼毒的人,會認為人有機會聽福音,本身就是神的安排,是上帝的恩典云云。所以,傳福音的時候,總會隱隱然流露一種「我今日有D正野醒你,唔要走寶」的姿態。乍聽之下,這好像很高舉神,很榮耀主,但其實這正正不是。

慢必出櫃,蔡森出火

據報導「蔡志森指,愈來愈多藝人、公眾人物公開同性戀者身份,反映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並不嚴重,沒有迫切性為「性傾反歧視」立例。 」蔡志森呢D咩邏輯?出櫃呢個舉動,本身就代表著同性戀仍然是禁忌,所以才人「出櫃」的說法。你又唔見鍾意養貓要「出櫃」?而愈來愈多人出櫃,也只是反映同志愈來愈勇敢,並不等如歧視不嚴重。我認為,同志仍是在明在暗地,都是受著歧視的,特別是受著明光社之流,打著所謂家庭價值旗號歧視他們。就係一日有你地明光社,一日就要為同志爭平權。

愛仇敵:香港政府

愛,就是為一個人著想。愛仇敵,就是為仇敵著想,為他們酬謀最好的。所以,我愛梁振英,我認為他最好還是下台,不要再為中共的狗,在臨老幾年或許能挽回一點做人的尊嚴。梁振英,我是愛你才叫你下台的。我沒有叫你食屎、叫你仆_,因為那不是對你最好的。最好,就是梁振英立刻下台。其他為國民教育護航的人,我也是這樣勸你們,咪_再做啦,返屋企啦!你知我地基督教幾維護家庭價值架,所以,快D走,返歸啦!愛仇敵真的很難,其實我心底是想梁振英仆倒而亡的(好像亞拿尼亞夫婦一樣),但本著基督愛仇敵的教導,我都係唔好咒佢死,我們(用愛心)大叫梁振英下台好了。

宣佈禁食,求告上主!

與其「絕食」給政府看,不如「禁食」向上主禱告。對呀,平時喪鬧教會的我,是相信禱告會改變一切的人。我信我的主,耶穌基督,是聽禱告的神。所以,我要按聖經教導,克己禁食,向上主舉哀,為我城祈禱。四十日,水!無價講。九月三日開始。今天開始,我會繫上紅布,寫著「為國民教育禁食禱告」四十天。這不是一個抗爭,這是關於愛香港,愛學生,哀我城的信仰回應。我希望,你,可以和我走一段路,和我一同禁食禱告,哀求上主。你可以一天,兩天,每天一餐。我深信此舉出於上主,我現在呼召你,和我一起。

耶穌身教言教,謂撒旦必試探祂的信徒。祂和諸聖徒留下聖經新約,不斷提醒我等信徒要儆醒,持守真理,以待主的再來。香港的教會得到英國人百年庇護,未逢大陸之迫害,未遇上真正的試探。今日的政府威迫利誘,如浸信會呂明才小學者,為五十三萬之金錢、校長一席委任區議員之權位,變敬拜上帝之早會為唱國歌升國旗之「國民教育」,「禮拜今日的凱撒」。看︰「魔鬼又帶__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__看。」這是對香港眾教會、基督徒校長和老師的試探嗎?

信徒要監察候選基督徒

立法會選舉在即,部份候選人亦開始打告急牌,部份候選人就打信仰牌,希望搏得教會支持。我要說的道理很簡單:不要因信仰立場相同而投票。在下不反對信徒參政,而且認為那是件相當進步的事。但是,投票的信徒,你要搞清楚,我們不是選個執事替你爭取興建座堂,他們在議會內傾的,很少很少是會直接和「宗教」有關。說到底,立法會沒有甚麼直接和信仰有關的。但是,立法會很需要有正直、真正有基督精神的人,為人投票。所以,還是那一句,他claim 自己是基督徒不重要,你教會牧師支持他,也不重要,就算是教你教會牧師神學的那個神學博士支持他,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自己去監察這個基督徒,他是不是個可信的人。

上帝苦待台灣,為了香港?

某基督教平台,感謝主,說風不打香港,是吹回台灣了。難道台灣是個荒島沒有人?神保守了香港,難道祂順道懲罰台灣?堂堂一個自稱「和諧頻道」的基督教機構出言竟然如此涼薄,哀哉。但是,究竟他們為甚麼要如此感恩呢?

上一文《明光社所說的自由和人權》中,有人「發現」到了《世界人權宣言》中有訂明只能一男一女結合才算是婚姻締約。但,真的是這樣嗎?原文中所指的是「intending spouses」,並沒有任何明言限制一男一女,甚至沒有任何半個字詞提及過男或女。Spouse,根據牛津的解釋是a husband or wife,中文翻譯是「伴侶」;不論是英文解釋中的「丈夫或妻子」抑或中文翻譯的「伴侶」,皆沒有限制過Spouse是必須一男一女。

以宗教之名拉票,絕不可取

以勒基金在明報刊登禱文多年,一直都為香港時事禱告,間中會牽涉政事,但絕少牽涉政黨。他們在 21-8-2012刊登的禱文,先引一段選舉新聞,然後禱文「求主選定合神心意的掌權者」,之後是一堆希望議員從善如流,人和政通的禱告。而問題,就是該新聞指出某一政黨的支持度急跌,而報導並未談及其他政黨,令人有覺得他們偏幫該黨。

明光社於本月(八月)初發表聯署,有關聯署內容實在令筆者難以認同;不僅是理念南轅北轍,內容是更是荒誕不經。首先,文宣引用《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單元,並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於一九四八年的基礎文獻,當中對於家庭的態度就連同性戀團體亦同意;重點就在於,這篇《宣言》是否真的認同家庭只能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明光社引用《宣言》已令人震驚,但更令人震怒的是明光社竟然扭曲《宣言》本意來反對人權,這是可笑並且無知的。《宣言》是一篇非強制性的國際公約 (not legally binding),因為這篇《宣言》是為之後兩份強制性國際公約( legally binding)制定基礎的,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教會姊妹的愛情缺乏關顧

常常聽到香港不少教會內有「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說法,要求教徒不要跟非基督徒相戀、結婚。然而,教會可有想過,這簡單的一句,對教會的女信徒構成多大傷害?耶和華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於是就取了亞當一根肋骨,為亞當造了夏娃。耶和華只是讓亞當夏娃骨肉相連,卻從沒有說:「這個人獨身是我的恩賜。」後來亞當夏娃得罪了神,神也只是趕他們出伊甸園,沒有要他們分開。由此可見,神樂見自己的兒女配對成為佳偶,即使犯罪,也沒有施壓要兒女分離。為何香港仍有那麼多教會主事人,在人為地製造教會「陰盛陽衰」的同時,只顧曲解神的僕人保羅的「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及「獨身是神的恩賜」,卻無視神親口所說的「那人獨居不好」呢?

以明光社為首的幾個保守團體在報上賣了全版廣告,要求本屆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表態支持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一看下去,就知道他們的訴求並不如此簡單。他們首先說到「年青一代對於家庭的信念每況愈下,婚前性行為年輕化,兩性關係漸趨隨便,離婚率高漲,性放縱蔚然成風,道德意識日益薄弱,家庭凝聚力不斷下降」,然後筆調一轉,說到如果為同性婚姻開綠燈,就會破壞家庭制度,令社會解體云云。如果社會立法保彰同性戀者,就會引來「逆向歧視」,「犧牲其他人(異性戀者)的權利」。

原本這些圈是實色的,但後來我認為 blur blur 地更能反映實況—-不是黑白分明,乃是如光譜漸變。好基督徒,大部分,都偏重宣揚福音(天藍部份),有部份重疊了關心貧病孤寡(深藍部份)。有一水人,不太著重福音,只身體力行去關心貧病孤寡(桃紅),這批人有一小撮會兼顧關心制度問題(鮮紅)。只關心制度的,有,但為數不多(黃色),關心制度又傳福音的(綠色),少之又少。能三者都關心的(黑色),更少。圈外有一灰圈,顏色分明,不言而喻。但我現在告訴你,下面那圖,更真實。

致榮耀事工公開信

本人從國度復興報網站讀到「耶穌大巡行 彩虹為證」報導,閱畢後靈裡有催促,要修書一封給 貴機構,作出幾項提問。首先,筆者必須表明,在下尊重 貴機構所得之領受,並對其異象、感動絕不質疑。文中多次提及在遊行中的領受,其中三處,明顯地指出商業機構的名字或口號,分別是「憑信心、匯人材、慶祝英皇盛世70年」、「囍臨門、愛因為你很美、無盡的婚紗店」、「JUST DO IT」,並四次提及樓盤名稱,包括「凱旋門」、「圓方」、「君臨天下」和「天璽」。筆者絕對承認上帝的主權,認為上帝能透過一切萬物向人啟示。但是,如此明顯地指出商業名稱,筆者恐怕教外人見到會以為是植入式廣告、或者信徒會因而受感,對被提及的商戶產生好感,變相帶出廣告的效果。